2009年9月24日 星期四

近日,各界人士對藝術自由十分關注;家品公司「住好D」年前推出一件印有「拾肆K」字樣的T恤, 警方旋即扣查該批服裝, 並帶走了在場的店員及設計師調查。此舉掀起社會極大爭議, 究竟此行動是否侵犯了藝術創作自由呢?

藝術是作家對情感的表達,透過不同媒介表達不同情感;就像以畫作表達喜怒哀樂、以雕塑,音樂,詩歌來表達不同情感。而就是次事件而言,家品公司「住好D」的設計師也是利用他的作品-T-shirt來抒發情感,但以黑社會標記「14k」來抒發什麼情感呢?近年來,不少設計師也喜歡故意抵觸道德和法律規範,挑戰社會來彈起各界關注,以收宣傳之效。有人故意用粗言穢語、色情字句和圖片等滲在作品當中,但未必旨在抒發情感。這樣周而復始,設計師就有共識,認為作品抵觸道德和法律規範就能引起社會關注;繼而敗壞社會歪風,樹立不良價值觀。

無可否認,作家應有藝術創作自由,他們有權利將自己的作品發佈,與他人分享。過分的監管會扼殺他們的創作空間和自由,給予他們不公平的對待。但除了政府要退讓一步,允許帶有敏感字眼的作品發佈外,創作者也需負起責任,多加一些描述、解釋在作品上,避免有不必要的誤會,與色情物品、黑社會和暴力等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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