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否認,藝術需要創作空間。換言之,創作需要自由空間。可是,創作所謂的自由空間到底有多大?範圍有多廣?相信各位藝術家都懂得自律,知道什麼是過火,怎樣會過火。而我認為,藝術家追求創作自由之餘,應顧及藝術品的社會地位,總不能觸犯社會價值觀。
要知道,藝術品足以影響社會風氣。如果有藝術品意識不良,觸犯社會價值觀,那自然會變壞社會風氣。例如,一個全裸女性形狀的水樽,售遍整個社會,那些心智未成熟的孩童看到赤裸女性形狀隨處可見,可能會誤以為這樣是沒問題的,但實際上,這樣會影響孩童的心智發育,灌輸錯誤的訊息。而且,一件印有「十四K」字樣的衣服,大眾或會誤以為「十四K」是一些有意義的「東西」,人們可能為了跟隨潮流而穿,甚至崇拜「十四K」,縱使他們不知道什麼是「十四K」。
藝術品亦會影響社會形象,會代表著該社會,如果藝術品觸犯該社會價值觀,那便會向外界表達錯誤的訊息,例如甲國家有很多含有色情成份的藝術品,那甲國家給人們的形象就好像充滿色情不雅,而事實上,甲國家的社會價值觀其實不是那麼開放。那麼那些藝術品便傳達了錯誤的訊息。
正正因為藝術品在社會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對社會有著深遠的影響,而且具有代表性,所以藝術品更是不應該胡亂創作,至少不能觸犯社會價值觀。政府也因此訂立一些規限,以防一些太過火的藝術品,影響社會風氣,影響社會形象,影響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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