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剛開始看《秋菊打官司》的時候,戲中的場景﹑人物﹑服飾
等令我觀看這套戲的意慾減少了一半。直至老師提醒我們戲裡
都是圍繞法﹑理﹑情的選擇來描寫,令我對這套戲有了初步的
理解,才肯認真地把它看完。
在戲中,秋菊為了給村長踢傷的丈夫討回一個公道,想要村長
說一句道歉,可是遇上村長是一個倔強的人,道理說不通。秋
菊就向法律求助,希望法律能幫她爭回道理。於是她不惜一切
告上懸﹑城﹑市公安局。雖然公安局判了村長需要向秋菊他們
賠償,但是村長始終不肯道歉,令到秋菊不服氣,誓要追究到底
。秋菊在告狀期間,突然作動難產,村長毅然召集其他村民一
起送秋菊去醫院才得以母子平安,秋菊想藉孩子滿月,向村長
表示謝意的時候,村長卻被公安抓走。
這套戲沒有給觀眾一個結局,可能是導演故意留下一個空白的
地方讓我們去想像。《秋菊打官司》想要帶出的是人面對法﹑
理﹑情的取捨,每個人也不同,沒有人能有一個肯定,令人信
服的答案。看到戲中的秋菊為了爭取道理而訴諸與法,身懷六
甲也長途跋涉去「告御狀」。到底這是她的堅持,還是不願意
服輸,我相信可能是一半一半。但是很明顯地,秋菊是選擇理
為先。當她受過村長的救命之恩,村長卻因為秋菊的告狀被公
安帶走之後,她明白到情同理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衝突,甚至
二者只能取其一。她開始迷罔,到底自己是否繼續去爭取自己
認為正確的道理,拋棄所有人情不顧?在中國文化的思想中,
就有一個「中庸之道」—凡事不要太極端,這或者是其中一個
的答案,解決的方法。公安局的判決書都叫雙方自我批評,保
持和諧是最重要,這也是符合了「中庸之道」。大家一人退一
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秋菊打官司》的背景是在九十年代初,而中國偏遠的農村內
的農民思想還是沒有開放,法﹑理﹑情在村長﹑秋菊和其他人
眼中是分明的,不會因為我和你打官司,就一定是勢成水火。
因為每次秋菊到村長家找「晦氣」的時候,村長一家都是熱情
地招待秋菊,叫她暖手,喝水等。中國的人情味始終比較重,
住在同一條村,大家守望相助,理一定要有,但是法的出現是
否恰當?只談情和理,也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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