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初聽到這部電影的名字,看到開場那破爛殘舊的場景,心想這一定是套無聊又無意義的電影;把電影看完,才發現它的價值和好看之處。
主角秋菊,因要開店鋪的事與村長起了爭執,憤怒之下,大罵村長;村長老羞成怒,一腳踢傷秋菊的丈夫,致使他整日躺在床上幹不了活。秋菊見丈夫受傷,要求村長為此事道歉,但村長認為他沒有錯,不肯認錯,於是,秋菊到鄉政府告狀,結果是村長賠償秋菊家的經濟損失,但村長仍然不覺得他有錯,而秋菊又踏上了告狀的路途。秋菊和妹妹一起來到縣公安局,裁決同樣也是對村長執行經濟處罰,秋菊得知後,又到市公安局告狀;市公安局的裁決,只是罰村長再多賠五十元,秋菊忍不下這口氣,再次來到市裏,她找到了律師,決定向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秋菊敗訴,但她堅持認為,村長踢傷了人不肯賠禮道歉就是錯的,執意要村長道歉。於是,她又上訴到市中級人民法院。
除夕之夜,秋菊難產,情況十分危急,村長二話沒說,與村民連夜抬秋菊到市內醫院就醫。清晨,秋菊順產,對村長感激萬分,秋菊也認為和村長的官司就此了結了。正當秋菊舉行酒宴時,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把村長捉走。
秋菊是個十分重「理」的人,只是她認為別人有錯,無論如何也要他道歉,但我認為她的方法錯了。像她這樣去告狀,上訴,得到的只是村長的罰款或是看到村長受刑;但此途徑不能令村長悔過,也不能令他向秋菊說句對不起。就像香港法律一樣,你可以申訴你受到的不公平對待,要求被告賠償來得到公平對待,但你不能要求他有悔過之心,即使他繳交了罰款,去坐牢,但不見得他為做過的事感到悔恨、感到抱歉,也不見得他會跟你道歉。
秋菊得知村長幫助了她後,便認為之前發生的事就能一筆勾消。但在法律、真理面前,是不講人情的。即使你與被告交情深厚,幫了他忙,但你仍然要接受法律制裁,所以,我認為秋菊的想法過於天真。她以為她原諒了村長,整件事便能一筆勾消,但事實並非如此,人情與法律,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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