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 星期三

法、理、情?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是小販擺賣掙錢的良機,一對賣煨番薯的母女趁年卅晚,在西環卑路乍街後巷叫賣,遭食環署 小販管理隊票控及拘捕。途人見狀代為求情稱「個個都想回家團年」、「家境好都不用擺賣啦」,有人更願代交罰款。惟販管隊人員充耳不聞惹起公憤,引來近 200市民圍觀及直斥不近人情,事件擾攘個半小時,母女終被帶走,一名熱心市民奉上100元給她們送暖。

被販管隊票控的女事主姓陳(53歲),與20餘歲的女兒一併被帶走,兩籮番薯及手推車遭充公。街坊表示,陳婦非全職小販,僅每年年卅晚至初三才到 西環卑路乍街33號一後巷叫賣煨番薯。該處屬旁邊的堅城中心,但職員指沒向食環署投訴,附近西餅店負責人亦指母女沒阻礙店舖做生意。

被販管隊帶走 市民追贈100元

昨午12時許,陳母與女兒抵達上址開檔,至下午2時許小販管理隊巡經,指她們非法擺賣要發出傳票及拘捕她們,途人見狀紛紛代為求情說:「今日年卅 晚,個個都想回家團年,唔好拉人返去啦!」、「口頭警告算啦!」有人更願代交罰款,但販管隊決定秉公辦理,引來大批市民口諸圍攻。

由於群情洶湧,兩部警車在15分鐘後到場協助調解,有市民不滿說:「現在又不是打劫,又不用捉賊,拉小販都咁大陣仗,簡直浪費警力。」又指摘販管隊選擇性執法,因附近北街當時正有多間花檔及菜檔將貨物放於路上嚴重阻街,但他們視而不見。

擾攘近個半小時,販管隊將母女帶上食環署車輛,一名市民突從人群中撲出,將100元塞向陳婦手中,陳婦報以微笑,寒冷氣溫下感受一絲溫暖。

先祝賀各位新年快樂!看完這篇報導後,心裡蠻感動的。好像已經有一段時間,香港人的形象在我心中猶如觀眾般,漠不關心,即使連一句話也不說出口。但是在這事中,香港人好像突然變成了正義超人,紛紛向食環署人員求情,盡顯情的一面。陳婦即使被捕了,卻以微笑回報其中一名市民,人情之可貴是多麼難求呢!

另一方面,販管隊的動作亦值得深思。雖然他們是依程序執法,但所謂的酌情權卻是他們擁有的。年三十,是否必要堅持執法,去破壞別人的團圓,與市民的訴求背道而馳呢?我認為他們可以網開一面,沒有拒捕之需。正所謂法律不在乎人情,既然沒有阻擾別人生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到皆大歡喜才是我們所想的。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法律,人情兩者的決擇的確使人難以決定.在於不同的立場的人來說,有些事是不得不做的,即使在別人的立場來說是很絕情很冷漠,但他們也要這樣做.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認為販管隊的行動是必要的,因為只要有人投訴他們就必須行動.我認為我們要冷靜的想想究竟販管隊為何出現,他們的出現一定不會是一個巧合,一定是有人投訴他們才會行動.究竟投訴的人是誰,為什麼他要這樣做,沒有人知道.所以我覺得要罵的,不是販管隊的人員,反而是那一位投訴的人.為什麼要投訴那兩母女,更令到販管隊的人員受到途人的痛斥?